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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洗錢防制講座~你是否在不知不覺中成為洗錢共犯?-初任、在職、替代(確定開班)
●本課程可登錄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
●企業內部稽核人員『初任(職前)、在職(持續)、替代』專業訓練課程●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管證審字第1020041910號令辦理,課程考試合格可申報證期局規定之訓練時數●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訓綀對象 |
法遵、公司高階主管、公司稽核與會計部門、對本課程有興趣者 |
課程目的 |
一、幫助法遵、公司合夥人、公司受雇之律師或會計師、公司高階主管與家人、公司稽核與會計部門,甄別高分險投資行為、合法之公司轉投資行為、與非法洗錢行為之差別。
二、使學員認識金融行為中暗藏的可能洗錢犯行,並不至於成為洗錢共犯。 |
課程大綱 |
一. 為何洗錢防治成為各國重大經濟立法政策趨勢
二. 洗錢行為背後犯罪之所得的真實性質
三. 目前國際最新洗錢犯罪之態樣與進行方式:如何甄別洗錢犯罪行為
四. 洗錢行為的主觀意圖認定:行為人內心意圖,在法律認定上重要嗎?
1. 洗錢共犯的「明知」意圖認定標準-以實際重要判決分析之
2. 洗錢者身邊人的「有意忽視」、「刻意迴避」或「幫助隱匿」,可能成為洗錢犯行之共犯,其標準應如何認定? -以實際重要判決分析之。
3. 洗錢主犯的身邊人,如律師、會計師、家人、下屬員工、合夥人等之默默縱容,是否成為共犯 ? 法律認定標準為何?
五. 何謂洗錢主犯的身邊人,就非法犯行,主觀上具有高度認識可能性,卻刻意迴避?該等身邊人如何論處罪責?以及若發現洗錢行為應如何合法處置與安全通報?
六. 洗錢主犯的身邊人是否得以「天真不知情」或「一時犯蠢」,為己來開脫洗錢之共犯犯行?法院在「客觀的愚蠢行為」和「刻意的忽視犯罪行為」之認定。
七. 洗錢主犯之會計師、律師、雇員得否以「僅只代理其合法業務」,僅只是洗錢主犯之非法業務的間接正犯,予以開脫共犯行為?
八. 洗錢主犯之身邊人與雇員,須對主犯之洗錢或犯罪行為認識程度多深,才足以構成洗錢從犯之身分?
考試日期:當天課後 下午4:40-下午5:30 (欲申報証期局規定內稽人員進修時數者必需參加) |
講師介紹 |
李威諄 講師
《現任》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暨法律碩士在職專班講師
《台灣金融法學會》理事
《經歷》
臺灣本土法學雜誌有限公司 副總編輯
中央研究院林子儀前大法官暨法律所所長 第一研究助理
《專長》
經濟類刑事法規(如內線交易、操縱股價、不實財報、洗錢防制)、勞資關係相關爭議與糾紛處理、美國商事、科技、勞資爭議、政治紛爭之實務判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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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 |
2018-12-05 到 2018-12-05 |
報名日期 |
2018-07-26 到 2018-12-04 |
上課時間 |
107/12/5(三)9:30-16:30 總計6小時 |
上課地點 |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七十四號六樓,中華工商研究院研究室(中華路、開封街口) |
課程費用 |
3,000元 /人 ※ 請勿先⾏繳費!本院將另行mail通知繳費! |
總名額 |
20名 |
優惠方案 |
1.本課程享團報優惠:兩人95折,三人(含)以上9折優惠。 2.本院舊生享折抵$300。(兩優惠方案恕不同時使用) |
繳費方式 |
支 票 抬頭: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研訓院
匯 款 戶名: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研訓院 銀行: 華南銀行 分行&代碼: 長安分行&008 帳號: 145100230827 刷 卡 (本院接受傳真刷卡,請來電洽詢。)
◆請按右上方【馬上報名】完成登記,費用待本院確定開課,Mail寄發開課(繳費)通知,再處理費用 |
備註欄 |
■注意事項: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不退費 ■授予證明:講座期滿,缺席未達1/3者,由本院頒給證明。 |
電 話 |
02-23891296#113 |
傳 真 |
02)2389-0283 |
承辦人 |
陳小姐 |
報名資格 |
開放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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