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稅會】營建業會計及稅務相關法令解析-強化房地合一課稅運作觀念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訓綀對象 |
會計從業人員、計帳士及報稅業務代理人、營建業相關主管、欲了解營建業會計及報稅者 |
課程目的 |
課程目標 因應政府對於房地產交易之租稅申報法令規定以及房地產交易之會計處理,為使建設公司及營造業之財會人員、報稅人員有深入之瞭解,避免實務作業產生錯誤,特規劃本主題,補足「營造業及建築投資業(建設公司)會計及租稅申報實務」未能講授到之重點內容。 課程效益 課程用案例輔佐說明,協助參訓者能正確處理建設公司/營造業之會計帳務及租稅申報之實務。 |
課程大綱 |
一、國際財務報導第15號準則(IFRS#15)對於營造業所得之計算及會計處理 二、免納房地交易所得稅之房地 三、房地成交價格、成本及費用稅捐稽徵機關查核實務 四、建設公司房地合一課稅相關法令規定 (一)建設公司營業收入認列方式 (二)建設公司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收入實現之認定 (三)IFRS對建設公司工程合約銷售費用之認列規定與我國企業準則認列規定之差異 (四)土地增值稅對新、舊制下之會計處理差異 (五)建設公司採自地自建案、相關收入、成本及費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 (六)建設公司合建分屋之帳務處理 (七)建設公司合建分屋、房地互易開立統一發票之規定 (八)建設公司合建分屋、房地互易、附現金找補之情況 (九)建設公司與地主合建分屋、房地互易開立統一發票之時點 (十)建設公司與地主合建分屋、房地互易發票金額之認定 (十一)建設公司與地主合建分售之意義 (十二)建設公司自地自建或合建分屋、房地比例之規定 (十三)建設公司房地售價比例分配之參考資料 (十四)舊制下建設公司年度盈虧互抵之規定 (十五)舊制下建設公司虧損後抵是否按房地比例分攤 (十六)建設公司房地合一新舊制比較 ●授予證明:研習期滿,缺席未達1/3者,由本院頒給「營建業會計及稅務相關法令解析-強化房地合一課稅運作觀念」結業證明。 |
講師介紹 |
石世賢 老師現任:亞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稅務法令雜誌社聘任講座及編輯。 (具多年實務經驗與教學經驗,提供豐富之教學內容)師資簡介: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約聘查核員、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講座、台灣銀行行員訓練中心講座、公開上市公司獨立監察人、中央、輔仁、東海大學教授。 專業領域: 財務會計準則研討、財務報表分析、財務管理、成本與管理會計、稅務會計 |
上課日期 |
2025-08-27 到 2025-08-27 |
報名日期 |
2024-12-26 到 2025-08-26 |
上課時間 |
9:30-16:30 總計6小時 |
上課地點 |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74號6樓 |
課程費用 |
3,500元 /人 ※ 請勿先⾏繳費!本院將另行mail通知繳費! |
總名額 |
20名 |
優惠方案 |
1.本課程享團報優惠:兩人95折,三人(含)以上9折優惠。 2.本院舊生享折抵$300。 (兩優惠方案恕不同時使用)(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繳費方式 |
支 票 抬頭: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郵政劃撥 帳號: 40182921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匯 款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分行&代碼: 松南分行&017 帳號: 042-09-81941-6 請注意 Mail收到的"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為系統自動回覆,非繳費通知. 一、報名方式:請按右上/下方【馬上報名】選項完成報名即可。 二、繳費時間:線上報名成功後,系統會自動MAIL回覆「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實際繳費日期,本院會再去電或MAIL通知。(請確實留下可聯絡您的電話號碼及MAIL;若為yahoo信箱,需請查看垃圾信箱,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三、折扣方式:享舊生、團報優惠費用者,本院於寄發開課(繳費)通知中時會扣抵。 四、費用已含課程講義教材、結業證明、午餐(葷/方便素)。 |
備註欄 |
注意事項: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退還所繳費用之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不退費。 |
電 話 |
02-23891838分機112 |
傳 真 |
02-23890283 |
承辦人 |
分機112李小姐 |
報名資格 |
開放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