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稅會】企業財務會計人員必備的法律與觀念實務講座班-確定開班
本課程介紹企業財會部門人員應具備之相關法律常識、財會專業法律之規範及執行時應注意事項,避免不慎觸法,影響企業及個人之權益或使之受有損害。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訓綀對象 |
1.財務人員或部門主管及相關從業人員 2.稽核部門人員 3.對本課程有興趣之人士 |
課程目的 |
課程目標: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協助學員更加深相關法律常識之觀念、並使其對財會專業法律之規範與其執行時應注意事項,透過案例探討更易理解。
課程效益:使企業財務人員對其必備的法律與觀念,具整體的架構與概念。
課程進行方式:法令解析及案例探討 |
課程大綱 |
一、財會人員之重要性與定位 (一)法源依據 (二)人員類別 (三)與企業之關係 二、財會人員應認識哪些法律規範 (一)與財務會計相關之法律 (二)與稅務會計相關之法律 (三)與行政職責相關之法律 (四)相關最新法規 三、財會人員之法律責任為何 (一)工作內容與職務 (二)行政責任 (三)民事責任 (四)刑事責任 四、認識鑑識會計科學與舞弊防治 (一)會計與審計之定義 (二)會計服務與鑑識會計服務 (三)鑑識會計定義與解析 五、常見的經濟犯罪案例探討 (一)舞弊事件對企業的影響 (二)舞弊的類型與實例 1.資產挪用-背信、掏空之案例 2.財報不實-財報不實、詐貸之案例 3.貪腐收賄-背信、侵占之案例 六、財會人員自保之道 (一)平時作業應注意事項(容易誤觸之情境) 1.培養批判性思考能力 2.辨認主管交辦任務是否合規 (二)臨訟時應注意事項 (三)如何面對財務報表舞弊事件 七、結論與建議-強化舞弊風險管理
★授予證書:研習期滿,出席達2/3以上者,由中華工商研究院頒發結業證明。 |
講師介紹 |
陳麗秀 會計師 (具多年實務經驗與教學經驗,提供豐富之教學內容)
現任: 1. 偉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94.08~ 2. 淡江大學會計系「鑑識會計」兼任教師 3. 台北商業大學會資系「鑑識會計」兼任教師 4.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聯會評價暨鑑識會計委員會委員 5. 社團法人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長 6. 台北市政府服務中心會計師 經歷: 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第三屆委員 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 亞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查帳領組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助教 文化大學推廣部講師 中原大學推廣部講師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業界講師 專業證照: 專業會計師 國際舞弊稽核師Certified Fraud Examiner(CFE) 國際認證評價師International Certified Valuation Specialist(ICVS) 企業評價師及無形資產評價專訓 稅務代理人 鑑識會計專業訓練及格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學士 臺大法律學分班 |
上課日期 |
2024-12-12 到 2024-12-12 |
報名日期 |
2024-09-09 到 2024-12-11 |
上課時間 |
週四 9:30~16:30, 總計6小時 |
上課地點 |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七十四號六樓(近中華路、開封街口)。 |
課程費用 |
3,500元 /人 ※ 請勿先⾏繳費!本院將另行mail通知繳費! |
總名額 |
20名 |
優惠方案 |
●本院舊生或曾派訓之企業可減免300元。 ★多人同行優惠:2人享95折優惠/3人以上享9折優惠。 (多人同行優惠或舊生優惠請擇一使用) |
繳費方式 |
支 票 抬頭: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郵政劃撥 帳號: 40182921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匯 款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分行&代碼: 松南&017 帳號: 042-09-81941-6
■退費規定: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退費。 |
備註欄 |
完成報名後,請注意 Mail收到的"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為系統自動回覆,非繳費通知。請您收到課程承辦人e-mail之繳費通知,再進行繳費,謝謝您的配合。 |
電 話 |
(02)2389-1838分機118黃小姐 |
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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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分機118黃小姐 |
報名資格 |
開放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