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協調】職場A+人才的競爭力-挫折容忍、問題解決、團隊合作
¢ 課程介紹:
多年前某人力資源公司與六家企業的 CEO舉行座談,其中詢問招募人才,最看重哪些特質與能力?結果CEO不約而同選出挫折容忍度、問題解決、團隊合作三種能力。而這三種能力隱含著AQ 、IQ 與EQ 的時代新意義:挫折容忍度需要AQ自省力、問題解決需要IQ自學力、團隊合作需要EQ自制力。
首先,身處激烈競爭的職場叢林,急於發光發熱,但工作的複雜度、主管的批評指責、跨部門的溝通等,都可能造成挫折沮喪,一股熱情常瞬間被澆熄。因此,培養AQ自省力益顯重要—先冷靜反躬自省,再釐清問題本質,免得陷入受害者循環,甚至諉過卸責。
其次,管理學者大前研一說:「解決問題的能力,代表你對於公司的價值」。
解決問題需要創新思維,如果組織缺乏系統培訓、群體討論,IQ自學力即是高度成就動機的展現。
最後,「小成功靠個人,大成功靠團隊」。團隊合作中,EQ自制力懂得謙讓、欣賞他人、肯定自我。如此,才能同心一體,愉快共事。
¢ 適合對象:
1.職場新鮮人,急於發光發熱,迅速培養實力者
2.扎根培養勝出關鍵能力的主管或經理人
3.工作中倍感壓力無法紓解者、欲在情緒管理方面自我成長者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訓綀對象 |
如上方詳列 |
課程目的 |
¢ 課程效益: 1.自我覺察與反躬自省,培養挫折容忍的能力 2.積極自學,蓄積歸納分析、觀點深思、技能活用的能力 3.培養同理心,與高感性、高關懷人格特質,樂在工作 4.高成就動機,將情緒轉換為生產力,建立正面穩固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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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
一、挫折容忍,自我覺察(AQ自省力)
1. 運用 CORE來衡量 AQ: 2. 控制(Control)、責任(Ownership)、範圍(Reach)、忍受力(Endurance): 3. 認知信念,引發情緒–ABC 理論(事件/信念8結果) 4. 成就動機,掌控壓力—影響圈v.s.關切圈 二、問題解決,主動當責(IQ自學力) 1.個人自學力四步驟:歸納分析、觀點深思、技能活用、蓄積能力 2.自學習作:「六頂思考帽」平行思考 3.開個高效會議---活用六頂思考帽 三、團隊合作,引領共好(EQ自制力) 1. 團隊合作,共好文化:價值觀/制度/流程/關係 2. EQ情緒能力的架構 3. 高EQ 的思維轉換能力 (1)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 (2)排解負向情緒,力圖解決問題 (3)認清情緒差異,善用情緒優勢 (4)主動接受現實,轉念解放自己 4. 「同理心」的「3F 原則」溝通 5.案例: 同理心,成功領導變革 |
講師介紹 |
授課師資:張宏裕老師 (中央大學統計研究所)
重要經歷 1. 將苑領導工作坊 / 故事方舟文創工坊 ---創辦人 2. 主持『今夜,我們來說故事』、『亮點一二三讀書會』廣播節目 3.專案經理雜誌「領導,活用你的故事力」專欄作家、公務人力中心講座 4.受邀於『二〇〇五年中國首屆人力資源博覽會暨人力資源產業論壇』,發表「團隊建立計分卡」專題演講 5.臺灣固網業務處長 6.聯強國際資深產品經理 7.行政院主計處研究員等職務
著作 1.《會說故事的巧實力:溫度與情感致勝的影響力》 2.《行銷,說出故事力:傳遞理念&價值的感召法則》 3.《求異—以亮點思維解決問題,改變工作遊戲規則》 4.《活用故事力--打造高績效A+團隊 32個成功法則》、《領導,活用你的故事力—先說故事,再講道理》、《逆境學摩西》、《團隊建立計分卡》、《共好,從當責開始:思維不翻轉,結局就翻盤》 |
上課日期 |
2025-05-07 到 2025-05-07 |
報名日期 |
2024-10-16 到 2025-05-06 |
上課時間 |
9:30-16:30 總計6小時 |
上課地點 |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74號6樓 |
課程費用 |
3,500元 /人 ※ 請勿先⾏繳費!本院將另行mail通知繳費! |
總名額 |
20名 |
優惠方案 |
本課程為專案價課程 $3500(6小時),恕不再享團報或舊生優惠 敬請見諒!! |
繳費方式 |
支 票 抬頭: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郵政劃撥 帳號: 40182921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匯 款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分行&代碼: 松南分行&017 帳號: 042-09-81941-6 請注意 Mail收到的【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為系統自動回覆,非繳費通知. 一、報名方式:請按右上/下方【馬上報名】選項完成報名即可。 二、繳費時間:線上報名成功後,系統會自動MAIL回覆「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實際繳費日期,本院會再去電或MAIL通知。(請確實留下可聯絡您的電話號碼及MAIL;若為yahoo信箱,需請查看垃圾信箱,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三、費用已含課程講義教材、結業證明、午餐(葷/方便素)。
注意事項: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退還所繳費用之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不退費。 |
備註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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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02-23891838分機112李小姐 |
傳 真 |
02-23890283 |
承辦人 |
分機112李小姐 |
報名資格 |
開放報名 |